文昌宏绿松香厂完成改造通过环评获准试生产

19.10.2015  23:01

  中新网海南10月19日电(琼芬)今年以来,部分网民持续发帖称,文昌公坡镇宏绿松香厂生产存在环境问题。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文昌国土局”)多次实地调查,加强环保监管力度,在该厂投入80多万资金完成技改后,组织并邀请海南省环科院3名专家到现场进行环保设施查核,初步核定该厂具备试生产条件。日前,文昌国土局对松香厂申请试生产进行备案,并要求其3个月内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该厂试生产期间,个别网民持续在网上发帖,无根据的指责有关部门充当企业保护伞。为回应社会关切,客观反映该厂整改后的生产情况,实事求是向外界公开环评检测结果,10月13—14日,文昌市委宣传部、市国土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联合邀请知名网络媒体,到该厂实地采访,用事实消除社会疑虑。

  媒体采访团当天现场查看了生产车间和配套环保设施,随后对市国土局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和附近村民群众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文昌宏绿松香厂2003年通过文昌市政府立项招商引资,建厂时通过了环评审批手续并办理有关建设手续。目前是文昌市最大的、也是唯一一家松木全产业链龙头企业。经过10多年发展,在文昌市已建成11961亩的松树造林地,形成育苗、造林、加工一条龙产业链,被评为“文昌市林下经济示范社”和“海南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称号”,同时被推荐为“海南省林业龙头企业”。

  建厂10多年来,该企业响应省委、省政府“绿化宝岛”号召,不仅造林上万亩,累计投入造林地租、种苗、种植成本3000多万元;直接解决当地农民就业160人;带动300多户上千林农加入造林致富产业链,累计向国家上缴税收600多万元,极大地推动文昌林下经济发展。企业还与省林科所合作,开展“湿加松扦插育苗与推广造林技术”研究,为绿化宝岛选育出优良树种品系,并通过省科技厅专家验收;参与了海南省地方标准“湿加松扦插育苗技术规程”的编撰。

  记者在企业生产现场了解到,该厂过去是按照2003年《环评批复》中规定的排放标准执行,当时环评批复未明确要求实行雨污分离。随着环保标准的逐年提升,该厂投入80多万元委托海南泰达环保科技公司、海南天禹环保公司建设松香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和锅炉治理设施,生产废水全部在厂内处理不外排。

  针对网帖中“排放红色污水”的说法,记者在实地着重进行了了解:目前该厂生产废水经过污水管道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次循环利用,不渗漏、不外排;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外排。由于工厂所处地块土质为红土,所谓的“红色污水”为雨水混杂泥土导致。

  对网帖中反映该厂“排放工业废水致附近黑溪河下游的牛、鸭死亡”,经与白树村三队村民何和春等核实,该村黄牛死亡是因为疫病,而不是网上说的“喝黑溪河水”。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提供的检测报告表明公司排水达标。何和春告诉记者:“我家离工厂距离不到100米,但我家养的牲畜都没说因为工厂的污水排放而死亡过。

  文昌国土局相关负责任人表示,该厂年初经过首轮技术改造后,于3月16日向国土局提交《关于文昌市宏绿松香有限公司宏绿松香厂项目试生产的申请》及相关材料。3月28日,国土局邀请省环科院专家实地检查,发现存在事故应急池未满足环保要求、废气处理措施和松节油储罐设置、危险废物处置不符合规范等问题,3月31日,市国土局书面答复松香厂,明确提出不同意该项目投入试生产,必须完善环保设施。

  经过5个月的进一步整改,8月26日松香厂再次提出试生产的申请。9月3日,根据环保部2015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可将该厂污水去向、原环评未提及废气的处理措施等项目界定为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环保验收管理。文昌国土局邀请3名省环科院专家对该厂进行环保检查,初步核定已具备试生产条件。2015年9月6日,文昌国土局对松香厂申请试生产进行备案,并要求其3个月内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在该厂试生产期间,文昌国土局不断加强监管:9月21日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正常生产未向外排放废水;9月29日,在镇政府、群众代表和厂方共同监督下,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的废水(包含黑溪河上游,下游和生产废水)、废气(包含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和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旧外排口黑溪上游100米与下游100米的数据一致,无异常;工业废水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吸收塔废气及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物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废气检测结果中烟尘超标,要求该厂试生产期间针对烟尘超标进行改正。

  文昌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各界对环境问题给予监督和反映。该局将继续加强该厂试生产期间的跟踪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文昌有关部门表示,对宏绿松香厂的生产,当地有关部门一直秉持严格、审慎的态度,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也不断对企业设备改造给予指导,取得了经济、生态、环保共赢的效果。同时,也希望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特别是希望个别网络媒体不要营造不实舆论乃至歪曲事实。(完)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