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周报送制度的函

13.07.2015  10:32
 

 

琼整违办函〔2015〕9号

 

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建立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周报送制度的函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农垦总局:

  根据《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琼府[2015]34号)要求,按照6月1日“三年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为及时掌握我省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情况,深入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确保“三年攻坚行动”圆满完成任务,我办(设在省住建厅)决定建立全省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情况周报送制度,并由我办汇总各市县(含洋浦、农垦)的周报于每周一在《海南日报》设立的“监督曝光台”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报送内容

  统计汇总辖区内本周(本年度累计)违法建筑的新增量、查处量、拆违量、控违量、减存量和存量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送时间和形式

  (一)周报表统计周期为上周日至本周六,并于每周日上午9:00前报送我办。

  (二)首次报送时间为7月19日,请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我办。

  (三)网上举报系统建成后,将实行网上报送制度,各单位应登录网上系统汇总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违法建筑整治情况周报送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周报表有关数据的统计、审核、签发和报送工作。我办将及时汇总全省每周整治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并在《海南日报》设立的“监督曝光台”(详见附件3)上每周一予以公布。

  (二)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及时填写统计数据,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对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数据或不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间报送的,我办将予以通报省委省政府。

  联 系 人:孙淑华,许静;

  联系电话:65362265、65360167(兼传真);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市县(洋浦、农垦)整治违法建筑周报表

  2.《全省整治违法建筑周报汇总表

  3.《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周报“监督曝光台”》

 

 

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琼整违办函〔2015〕9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