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整治电动车延长至半年 同步整治机动车

30.07.2015  12:09

      原标题:海口整治电动车延长至半年同步整治机动车

      会议现场

      月29日上午,海口警方召开“学乐东、转作风、见行动”活动暨全市交通专项整治小结会,传达贯彻刘赐贵省长、市委孙新阳书记、李富林副省长和倪强市长等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总结1周以来交通整治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经过一周的强力整治,海口电动车交通乱象得到了基本遏制,道路交通环境大为改观。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海口警方决定把此次交通专项整治时间延长到半年,同步整治机动车乱停放、闯红灯、随意变道调头的“三乱”行为,并将把交通违法信息与个人诚信挂钩,强力推进交通专项整治工作,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警参与、全方位整治,交通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电动车乱象专项整治自本月22日开展以来,海口警方全警参与、全社会发动、全方位整治、全时空督察,在短短的一周之内,迅速拉开了强大的整治声势。截止7月28日下午3时,全市共投入警力11869人次,参战民警顶烈日、冒暴雨、战酷暑,以饱满的热情坚守在执勤岗点上,双休日也不例外;有的刚出差办案回来,顾不上补休又投入到交通整治。在整治中,海口警方注重群众参与,在各大新闻媒体进行滚动式宣传播报整治电动车乱象情况;在4辆警用汽车、74辆警用摩托车上安装喇叭,在市区流动播放宣传录音;发放“八不准”教育卡片96485张、交规贴纸39803张、宣传单107554份,悬挂宣传横幅326条,安装文明教育牌59块;发动社会志愿者1770人参与交通整治。海口警方紧紧围绕“八不准”的目标,整治电动车乱象,特别是注重市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养成,创新治理方法,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责令14300人披绶带、戴袖章、配哨子和指挥旗,协助公安机关纠正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共查扣违章电动车940辆,实名制录入电动自行车违法人员信息4914人次,接受交规学习和教育88559人次。依法处罚暴力抗法的人员,对25日在丘海大道凤凰花城路口袭击执勤协警的牛某惠处以10日行政拘留。在整治中,海口警方还抽调16名民警组成4个督察小组,采取现场督察、视频督察、无线电点名和暗访等方式对全体参战民警的执法执勤情况进行督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通过强力整治,海口电动车交通乱象得到了基本遏制,电动车遵章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环境大为改观,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和广大市民的点赞。

      整治时间延长到半年,同步整治机动车“三乱”

      为期1个月的电动车乱象的集中整治,是短期性、突击性的工作,难于从根本上扭转市民的交通出行习惯,巩固整治成果也不容易。因此,海口警方决定,将集中整治时间延长到半年,整治的对象扩大到机动车。除了整治电动车“八不准”以外,还要针对汽车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乱停放以及闯红灯、乱变道调头的“三乱”现象,开展综合整治,对路面执法时发现乱停放的车辆,以及通过交通监控视频发现闯红灯、乱掉头的机动车,也要按照查处违章电动车的办法,责令其驾驶人披绶带、戴袖章协助公安机关纠违,确保汽车不准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乱停放、不准闯红灯、不准随意变道调头的“三不”目标。整治工作将覆盖所有街区,包括滨江路、新埠岛、江东大道、朱云路、西沙路等,不留盲区、不漏死角,从细节上、从点滴中培养市民自觉遵守交规的意识和习惯,真正使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在海口蔚然成风、形成常态。

      责任到人大包干,公安局长带头“管段”

      在整治中,海口警方将坚持责任到人大包干,每个领导都要负责督导一个区、负责严管一条路,并要在执勤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切实发挥指挥员、执勤员和监督员“三员”作用。记者了解到,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除了负责全市统筹以外,还带头“管段”,具体负责严管滨海西路约8公里从港浮路路口至长滨路路口这一段。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都要负责一区一路,各个区也实行分片区、分路段包干责任制,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海口警方督察部门还将加大对各责任区、责任路段的检查督导,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奖励工作突出的民警,处罚慢作为、不作为的民警,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片区、路段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交通违法信息将与个人诚信挂钩,推进交通整治深入开展

      为扎实推进交通整治深入开展,海口警方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计划将机动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信息与个人诚信挂钩,由公安交警部门把交通违法行为人信息记录在案。对于第一次违反电动车“八不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录入交通违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责令其戴绶带(我守法、我光荣)参与交通管理,纠正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后方可放行,除发放“八不准”交规教育卡片外,再发手机短信给予提醒;对第二次违反“八不准”的,除按第一次进行教育、依法给予罚款外,还将把交通违法人员信息录入海口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载入个人诚信档案,将诚信档案发给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险、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各派出所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时,也要把交通违法情况如实说明;对第三次违反“八不准”的,除按第二次执行外,暂扣其车辆,依法进行处理;对多次违反、屡教不改的,将对其电动车给予销牌。

      对于第一次违反机动车“三不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录入交通违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分别给予罚款、记分、拖移车辆处罚,责令其戴绶带(我守法、我光荣)参与交通管理,纠正1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后方可放行,除发放“三不准”的交规教育卡片外,再发手机短信给予提醒;对第二次违反“三不准”的,除按第一次执行外,还将把交通违法人员信息录入海口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载入个人诚信档案,将诚信档案发给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险、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各派出所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时,也要把交通违法情况如实说明。

      警方将进一步合理科学安排勤务,把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实行动静结合和“点-线-面”结合,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实现固定式的岗位查控和机动性的流动巡逻查控相结合,做到整治路段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坚持教育劝导为主、处罚为辅,让交通违法人员心服口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多次违章违法、暴力抗法的,要严查严处,并公开曝光处理。

      针对道路规划和交通设施不全、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海口警方将从速调查核实并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加快道路硬件设施建设,完善机非隔离设施,安装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牌,逐条安装隔离护栏或施划标线,合理改造通行条件不达标的非机动车道,保障电动车有路可行,驾驶员有章可循。警方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的作用。要积极开辟交通宣传教育阵地,让“八不准”和“三不准”进社区、进单位、进机关、进学校,大力营造媒体高度关注、公众大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整治活动氛围。

      宋顺勇强调,抓好交通整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寄予了极大的期待,海口警方必须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发扬“白加黑”、“5+2”、“钉钉子”的精神,力争半年内取得最大成效,一年内达到文明城市的标准,真正夯实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基础,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