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从严整治电动车交通乱象 今日查扣电动车742辆

21.06.2017  03:12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和南宁现场会议精神,结合全省开展的整治城市道路“三驾”、“三乱”、“两闯”、“两线”、“两牌”和涉及“三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海口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常态化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集中整治行动。6月20日,全市出动警力1506名,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849起,其中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825起(现场查扣电动车742辆)。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要求各辖区大队要通过设卡、巡逻查处、静态查处等方式加大对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的查处力度,坚持天天整、滚动整、反复整,始终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整治态势。坚持做到对能处罚的一律予以处罚并现场教育;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严惩严处;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顶格处罚。

      对违反电动自行车“九不准”中闯红灯、逆行、搭载超过1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靠右侧行驶、乱停乱放驾驶超标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由现场执勤民警进行现场处罚、暂扣车辆,责令参加交通法规教育学习7天。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并将违法行为录入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并视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对违反电动自行车“九不准”中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人,在由交警支队执勤警力在处以现场处罚的同时,责令当事人戴绶带、小黄帽,手持小红旗在路口参加30分钟的路面体验执法,接受现场教育。

      对被查扣车辆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律要求参加违法再教育,前往支队违法处理大队进行登记,并参加7天的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直至考试通过后方可放行车辆。

      同时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将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对典型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引导全社会关注整治行动、驾驶人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营造浓厚的交通乱象整治氛围。进一步完善全市道路的机非隔离设施和护栏,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开辟非机动车通行专用道,保障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路权。

      此次整治将以“严”字当头,对交通违法行为全覆盖、“零容忍”,努力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建立严管重罚的长效机制,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提升海口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能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文明的交通秩序和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