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赐贵在深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上强调 要从根本上确保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

11.01.2017  20:04

海南日报海口讯  (记者彭青林)1月10日下午,省长刘赐贵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强调要以“久久为功”和“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把整治的责任落到每个部门、市县和单位,逐项抓实、抓早、抓具体,从根本上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确保海南的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

会议分别听取了有关牵头部门和市县关于整治违法建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立面风貌修补、黑臭水体治理、海岸带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农业土壤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的汇报,逐项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刘赐贵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嘱咐我们,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全省上下要紧紧围绕习总书记指示精神,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着力治理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连续抓上几年,确保海南的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刘赐贵指出,各级各部门既要充分总结和肯定2015年以来实施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成绩,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更要深入剖析当前现状,发现和正视存在的问题,切实以问题为导向,拿出明确措施,把今年的工作目标一项项具体化,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个个解决具体问题,持续保持高压势头,实实在在推动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下去。

刘赐贵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市县都要进一步重视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从点点滴滴抓起,尽快细化本单位、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省直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督促、协调作用,把整治工作持续有力地推动下去;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领域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的整治措施;各市县要主动作为,把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明确方案,并在专项整治中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美丽海南“百千工程”建设和投资环境改善。要严厉执法查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惩重罚。要整合相关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 力量 参与整治。要严格考核监督,明确目标责任制度,每年按完成情况奖惩问责。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副省长李国梁、王路、何西庆,省政府秘书长陆志远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