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之非常道

29.06.2015  15:28

  海口计划从2015年年初起至2017年年底,用3年时间深入开展城市管理,突出抓好大气污染、水域、道路交通秩序、市政市容、农村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和大型商场环境等六大整治工作,实现海口市城市面貌和品位的改善提升。

  “”字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底下一个“”,原意是束理衣裳使之齐正,以与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规范相符。“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内外也。”可见古代对穿衣裳的要求极严,是礼制的一部分。“”字后来引申为整理、整顿的意思。“”的本意也是整理、管理的意思,“”、“”两字连用,有加强语气,强调力度的意思。

  那天,因为查资料的缘故,上网百度“六大整治”,惊奇地发现各个领域不同内容的“六大整治”很多:“青岛启动六大领域专项治理攻坚战”,“公安机关推进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山西省教育系统部署六大专项整治工作”,“海口市吹响城市管理六大整治集结号”,“鄂州六大整治,剑指四风”,“大唐草塔六项整治”…….,大唐草塔属于中国版图的哪个地方不重要,重要的是许多地方都蔚然成风地热衷于六大或几大整治。我不是说整治不好,也不是说整治没有效果,我坚信许多整治都是必要的也是富有成效的,只是隐隐觉得频繁的运动式的整治有什么不妥。

  从未听说已经非常齐整、秩序井然还需要整治。相反,总是因为不整,或者因为太乱,才需要整治,由大乱达到大治。整治通常由政府主导,是一项耗费人力物力财力非常巨大的治理过程,如果不是因为乱到了相当的程度,整治行动不会发起。

  美国政治学家詹姆士·威尔逊和犯罪学家乔治·凯琳共同提出过一项著名的“破窗”理论,说是理论,其实道理很浅显。如果一座房子的窗户破了,但是没有人去理会它,那么不久之后,其它的窗户也会被人打破;如果一个地方扔了很多垃圾,没有人去打扫的话,那么就会有更多的垃圾扔在那里;如果有一个人在街道上违规摆摊,没有人制止的话,不久就会有接二连三的人跟着摆摊。相反,在干净的街道上,人们不会扔垃圾;在安静的图书馆,人们不会大声喧哗;洁白的墙壁上,人们不会涂鸦;修剪整齐的草坪,人们不会随意踩上去。“破窗理论”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当第一个窗户破了的时候,就应该马上修好;当第一个人违规摆摊的时候,应该即时制止。

  传统中医讲究“治未病”。病要在未得时医治,等暴露出来就已经晚了。《老子》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顺此思路于是我想,何不防患于未然,“治之于未乱”之时,岂不是比劳师糜饷的事后整治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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