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心律失常诊疗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17.11.2015  18:43

 

琼继教办函〔2015〕1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2月下旬在白沙县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心律失常诊疗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3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本项目由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主办,白沙县人民医院承办。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25日上午8:00-14:00在白沙县人民医院医务科报到,25-27日在医院办公楼多功能会议厅参加学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心血管内科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医疗护理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吴明副主任;海口市人民医院心内科陈漠水主任医师;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心内科宋旭东副主任医师;海南省人民医院心内科王圣副主任医师;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副院长林玲主任医师;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党委书记韦海珠副主任医师;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心内科主任杨大英副主任医师、杜永才副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指南》解读;

(二)《心房颤动治疗指南》解读;

(三)《心房颤动导管消融专家共识》解读;

(四)《心律失常器械治疗指南》解读;

(五)《室上性心动过速治疗指南》解读;

(六)宽QRS波快速性心律失常的鉴别诊断;

(七)急诊心律失常的快速诊断与处理;

(八)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规范化使用;

(九)心律失常的机制及研究进展;

(十)动态心电图在心律失常诊断中应用价值;

(十一)心脏离子通道概述;

(十二)心源性猝死现状与预防;

(十三)心力衰竭的起搏治疗;

(十四)遗传性心律失常;

(十五)心电图基础知识。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1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20日前将《“心律失常诊疗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采用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心内科黄正新医生,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303606468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心律失常诊疗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  1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需要此文件PDF版本的单位请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

 

心律失常诊疗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