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伤口造口护理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1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2月上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伤口造口护理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8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护理学会。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10日下午14:30-17:30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三楼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390号),11日-14日在二楼报告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医护人员。
四、讲授师资
广东省人民医院国际造口治疗师洪涛,海南省人民医院普通外科中心胃肠外二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国际造口治疗师王清华、造口治疗师宋菲菲、伤口治疗师麦惠盈,海口市人民医院伤口、造口中心护士长、主管护理师、国际造口治疗师陈小芬。
五、培训内容
(一)失禁病人皮肤管理/压疮的管理;
(二)压疮指南解读;
(三)伤口渗液的管理;
(四)伤口细菌生物膜护理新进展;
(五)造口病人的临床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每人300元。食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3日前将《“伤口造口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发送邮箱: [email protected] ,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陈玲,联系方式:15103656005、68634180。
附件:“伤口造口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伤口造口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学历 | 职称 | 联系电话 | 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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