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育厅长发《致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校长的公开信》

27.06.2014  10:20

  中新网海南频道6月27日电 海南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26日下午发布《致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校长的公开信》。公开信全文内容如下:

  尊敬的校长:

  您好!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市县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10年的79%提高到2013年的85.9%;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优质办学资源不断扩大;新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化,高中学校在办学思想、校园文化建设、教学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以及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积极引进省外优质普通高中办学资源,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办学特色不断显现。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取得的成绩,凝聚着各位校长的心血和付出。在此,我代表海南省教育厅,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然而,在我们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部分地区、部分中小学校利用寒暑假集体上课或补课等违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学生、家长及社会反应强烈。中小学生尤其是高三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影响着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着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茁壮成长,影响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减负”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2009〕7号)精神,坚决纠正中小学利用节假日补课和各种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2014年6月  24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严禁各种补课行为,充分保障师生的休息权利。中小学校在暑假期间一律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请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转变教学方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虑到高三年级教育教学的特殊性,我厅决定,高三年级下学期可较其他年级提前10天返校上课,即报名注册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正式上课时间为8月21日。

  规范办学行为是教育部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目的是恢复良好的教育生态,避免地区间、学校间相互攀比和恶性竞争,以及靠拼时间和以牺牲学生健康为代价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情况发生。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推进,我厅将在节假日派出暗访组,加大对中小学校违规开展集体补课的查处力度,对相关责任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主动接受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了海南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了孩子们健康成长,请予以支持。谢谢!

海南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