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老师不能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礼金

30.09.2014  20:54

      原标题:过个廉洁国庆节,省教育厅要求

      老师不能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礼金

      国庆节来临之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国庆期间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利用公车到旅游景点或外出游玩。省教育厅所有公务用车在国庆期间一律回单位停放,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吃喝、相互宴请;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省教育厅对广大教师提出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省教育纪工委将通过主动检查与受理举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国庆期间各地各校和省教育厅机关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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