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教师学校补课乱收费取消评优资格

07.06.2014  17:17

      我省将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教师学校补课乱收费取消评优资格

      昨日,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海南省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七个方面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以及高效存在的招生以及乱收费现象进行了责任分工。包括集中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强化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治理、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监管、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2014年要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

      对于违规补课乱收费的行为,进行公开实名曝光。参与补课乱收费的教师和学校,一律取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