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教师猥亵儿童的案件,小学教师董某多次猥亵自己班级的女学生,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60岁的男教师董某,在禹州市某小学任小学老师,2014年以来,董某多次在校园内借纠正女学生做眼保健操姿势,或借学生背书之机摸女学生秦某某、严某甲、严某乙的胸部。在被害人亲属得知董某多次摸其女儿胸部后,于2015年6月1日前往派出所报警。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