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事实孤儿”海南不妨先行先试

01.08.2015  11:07

  29日,新华社报道屯昌县有一双年幼“事实孤儿”,他们本来该与其他同龄儿童一样享受着母爱父爱,过着衣食无忧的金色童年时光。然而不幸让他们“一顿粥管一天”,年迈的爷爷背着他们上山边干农活边照看他们。报道引起社会关注,7月30日,记者获悉,屯昌县政府已对他们启动临时救助,海南成美慈善基金会也对“事实孤儿”实施资金援助。(7月30日南海网)

  然而,上述这些帮助只是杯水车薪,临时的救济和偶尔的媒体关注,很难真正改变“事实孤儿”缺少关爱的事实和窘境。根本上,还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必须认识到,作为边缘群体,“事实孤儿”往往因为缺少关爱和必要的监管而养成任性乖张、心理偏执、厌学斗殴等不良习性,步入社会则有走向犯罪的可能性。

  因此,关爱“事实孤儿”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这不仅关系到“事实孤儿”的成长,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关系到制度建设的合理,社会的和谐。因此,亟需创新制度救济,补齐现有短板。一方面,需要尽快完善法律和制度,比如开展“事实孤儿”针对性的立法,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救济制度和政策措施。

  更进一步说,至少要改变当前制度救济的匮乏,破解“事实孤儿”因不属于政策划定的“孤儿”范畴,难以享受现行救济制度福荫,法律上也没有足够规定,可以让“事实孤儿”们进入福利院,接受国家的相关救助,更不能被收养,常常使得社会陷入对“事实孤儿”欲救助而不能的困境,让他们正常地受到制度和社会的关爱。

  当然,除了制度救济,我们还可以借助民间力量,民政部门偶尔的个案救济也不可能形成制度化与常态化,因此,民间力量便成了重要的补充。比如“事实孤儿”若能被收养,就可能弥补父爱、母爱的缺失,民间救助资金的汇聚,也能疏解救助资金的紧缺,等等。而这,海南无疑可以先行先试,为全国做出好的榜样。

  这不仅是因为海南特区本身拥有先行先试的政策和法律优势,更因为海南属于海岛型经济社会,更需要强化“事实孤儿”的制度救济,融合政府、社会等力量,帮助“事实孤儿”健康成长,更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就此而言,我们期待,立法和政府部门能够勇敢担当起责任,从社会公平正义出发,完善制度救济。(肖时平)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