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 取消一部分审批程序

11.08.2015  17:03

      原标题:我省推进2015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 来看看,哪些审批程序会取消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人民政府获悉,海南省人民政府了印发海南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要求推动各项改革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

      全省推行“一张网”实行“阳光”审批

      清理精简生产经营、资质资格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全省推行“一张网”实行“阳光”审批,按照《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要求,全省推行“一张审批网”和共享大数据库,全面覆盖省、市县、国有农(林)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化解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难题。省级行政审批事项90%实现互联网审批,推行四级政务规范化服务,全省100%乡镇(街道)建成便民服务中心,50%村(居)委会建成便民服务站。

      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剥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推行中介服务目录管理。

      多部门前置审批不用自行一一办理

      坚持法定原则,按照凡没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依据、企业能够自主经营、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实践证明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属部门内部审批能够用征求意见方式解决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的原则,对现行正在执行的投资项目审批前置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整合,清理、减少建设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市县初审、专家论证、检验检疫、现场勘察、评估认证以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律取消,推行区域专项评估评审,对区域内单个建设项目不再开展相关专项评估评审;涉及多部门的前置审批,推行主办单位牵头征求意见方式内部流转,禁止转交申请人自行办理;进一步取消下放整合一批审批事项,研究提出我省投资项目审批清单,对投资项目审批实行清单管理。

      制止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费

      在全省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清查自行设置职业资格情况,取消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取消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同时推进收费清理,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经国务院或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取消或停征收费基金项目,必须按照设立收费基金项目的管理权限予以批准。对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对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

      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

      取消群众性和商业性体育赛事审批

      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审批瘦身,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取消全省群众性和商业性体育赛事审批,在现有文化行政审批项目基础上再精简10%-20%;制定扶持办法,采取购买服务、原创剧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已转制国有文艺院团发展;制定出台《海南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清理和规范政府部门举办、参与的各类节庆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