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放开部分住房物业服务价格 海口业主担忧涨价

07.01.2015  01:57

      国家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业主担忧提价

      停车费物业费会涨吗?

      物价部门:我省正研究相关政策,放开定价不会放松监管

      停车费是小区居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此次被列入“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之列。相关信息一出,引起市民普遍热议。尤其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是否会随着放开掀起涨价潮,受访业主对此普遍担忧。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仍执行原政府指导定价政策,放开政策正在研究。他表示,即便价格放开,政府仍会加强监管。

      现状

      物业费

      政府指导价

      涨价需备案

      据了解,2014年10月11日海南省物价局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的《海南省物价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普通住宅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省物价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普通住宅物业类型、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本等情况,制定与物业服务等级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由业主共同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具体收费标准。

      《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相应等级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确需突破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经成本监审、组织论证后,按优质优价原则核定。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度,收费标准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规定,我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4个等级收费标准,每级分3个类别,其中最高级别一级高层,2.0元/平方米·月,允许浮动幅度±20%,也就是说,目前,我省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最高不得高于2.4元/平方米·月。另外,最低级四级高层1.00元/平方米·月,多层带电梯,0.80元/平方米·月,多层0.50元/平方米·月。

      停车费

      具体收费标准

      由物价部门定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小区物业管理区的停车费也执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县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据悉,目前海口市关于各类车辆停车还是按照2012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来施行,通知明确规定海口城镇住宅区等配套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

      根据通知规定,海口市城镇住宅区、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价为,12座以下或1吨以下的,露天停车场、简易停车棚、架空(地面)停车库以及地下停车场的临时位均为3元/次,过夜5元,而固定位则每月分别为90元、120元、180元、210元等。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多个小区。各小区的露天临时停车均为海南省物价局规定的3元/次,5元过夜,包月为90元,但关于地下停车的收费,各小区均有不同。耀江花园小区地下停车位260元/月(不包含60元车位管理费),滨江海岸小区为210元/月。置地花园小区地下停车位大部分被买下,仅剩少部分用于租用,价格为2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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