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海南:紧抓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契机 率先在全国完成法官选任

14.03.2015  00:28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海南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按照中央政法委批准的《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省委批准的《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先试先行,在全国率先完成司法改革试点期间法官选任考试和考核工作。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在五年过渡期内,海南法官的数量不能超过全省法院工作人员的39%,这就意味着,海南原有1540名法官中有1/3面临转岗。 
        今年1月5日,海南三级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1月17日,海南三级法院法官选任考试举行,1170多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法官利用周末参加选任考试,最终1133人入选,落选者将转为法官助理、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 
        同期声:临高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民一庭庭长    赖瑞强
(我觉得很有必要,从审判经验、法律理论基础考核一下我们的法官,以便以后比较胜任我们法官的工作。)
        春节过后,进入员额的选任法官和新任法官助理全员参加上岗培训,从3月2日起,新的过渡期司法责任制正式运行。
        同期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志良
(案件一进门,每人给一个案件识别的二维码,终身负责。把法官的员额制向审判一线倾斜,院领导作为主审法官的案子要占到法官平均工作量的20%,参加合议庭的工作量要达到30%,其他在综合部门的法官这个比例还要高一些。由此才能保证有足够的审判力量完成日益增长的审判工作任务。)
        改革就是通过竞争让“能者上庸者下”,需要的是符合“主审法官责任制”和“合议庭负责制”素质要求的法官。为确保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的统一,海南高院将近年多发的类案编印形成《海南法院类案参考》,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参照。
        同期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家慧
(我们编印的这套书的案由达到了近三年收案总数的95%以上,行政和国家赔偿达到了85%以上,主要是帮助广大法官来对照,来参照,尽可能少出错,尽可能地少受惩戒。)
        今后五年,海南法院系统将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落实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已制定了“审判部门法官办案责任制”、“合议庭组成办法”,修改了“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办法”、“审委会议事规则”,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人、财、物统一管理的配套制度,以保证改革过渡期工作的平稳推进。
   

        (视频编辑:朱虹    文字编辑:宁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