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海南省改造建设棚户区20.3万户 政府零收益

26.01.2015  17:15

      从经济总量来看,海南是“小财政”,第二产业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有限。有别于其他省份的大型工矿企业的棚户区改造,我省主要以海口、三亚两市的旧城区、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和垦区、林区危旧房的改造为主。

      尽管如此,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小财政大民生”的理念,克服种种困难,立足海南实际,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工程,强力推进。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改造建设棚户区20.3万户(套),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44.02万套的46%。

      攻坚:破解棚改资金难题

      为筹措棚改所需的大量资金,我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各类棚户区省级配套资金不低于国家扶持标准,并筹集专项资金加大补助力度,还积极争取信贷支持。

      据统计,2007年至2014年,国开行对海口市的棚户区改造提供贷款资金约226亿元,确保了玉沙村、海甸溪等一批大型棚改项目顺利实施。省农垦总局与省农村信用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帮助有偿还能力的职工担保申请住房贷款,同时支持和鼓励农场职工采取“以劳助建,以工抵资,拆旧建新,个人借贷,干部帮扶”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累计筹措危旧房改造建设资金近63亿元。

      此外,我省还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多赢:民生工程得民心

      我省在实施棚户区改造时,坚持让利于百姓的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坚持棚户区改造政府零收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支持市县政府在棚户区改造中规划建设相应的产业对居民进行安置,妥善解决原居民的就业和收入问题,使其家庭收入和资产增值,让片区百姓共享改造成果,安居乐业。

      经过4年的改造,海口玉沙村焕然一新,原先脏乱差的城中村成为舒适、现代化的商住区,其所在的国贸区域环境也得到整体提升,使棚改真正成为一项多赢的民心工程。

      为加快棚改工作,三亚还采取“先安置后建设”的模式。通过集中建设安置房提供房源,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实施完善、规模较大及原住居民少的区域实施改造,腾出的土地集中建设安置房。海口新海村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先从安置房建设入手,保证拆迁到位、安置到户、宣传到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亮点:棚改扮美风情小镇

      为促进城市整体的和谐发展,省住建厅还积极引导各市县加强棚改项目规划布局引导,优先改造危旧住房集中、基础设施缺乏、安全隐患严重、群众改造要求迫切的区域。如海口市棚改优先选择城市主城区和重点城乡统筹示范镇;儋州市为重点改造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

      在实践中,各市县把棚改与特色风情小镇建设相结合,成为海南棚改的一大亮点。如三亚自2012年开始重点开发海棠湾镇,打造了林旺、青田等多个风情小镇项目,惠及当地3000多户住房困难群众。海口市将演丰、灵山等多个建制镇纳入改造范围,建设了一个又一个“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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