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房屋转让手续费等下月起取消或停征

24.03.2017  14:01

据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  (刘红霞  何晓源)记者23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称,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等;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包括预防性体检费、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