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操办“升学宴” “乔迁宴”,东方3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01.09.2020  17:5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狠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乔迁宴”歪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东方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东方市公安局符某平违规操办其子“升学宴”问题 。8月18日,东方市纪委监委重申了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的纪律要求,东方市公安局向全体干警传达了文件精神并提出相关要求。但符某平仍心存侥幸,于8月22日在东方市三沙湾海鲜港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共设宴12桌,违规收受93人礼金共计2.32万元。经东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符运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2.32万元。

      二、东方市第八小学许某金违规操办其女“升学宴”问题。 8月3日、8月18日,东方市教育局和东方市纪委监委先后重申严禁教师操办“升学宴”的纪律要求,东方市第八小学及时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对许某金进行了提醒。但许某金仍知纪违纪,于8月23日在八所镇八所村许家祠堂为其女违规操办“升学宴”,共设宴8桌,违规收受24人礼金共计0.4万元,经东方市纪委监委明察暗访人员现场制止后,许某金未再收受其他宾客的礼金。经东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许某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0.4万元。

      三、东方市感城镇农业服务中心麦某岛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1月18日,麦某岛在感城镇感南村私宅内违规操办“乔迁宴”,共设宴12桌,违规收取礼金共计2.04万元。同日,感城镇纪委对该问题进行核查后,麦某岛安排其妻胡某某将收受的2.04万元礼金全数退还至随礼的宾客。经东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麦贵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3起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无敬畏、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部分党组织没有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对苗头性问题没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作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