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文昌3人分别被罚5万元

14.07.2021  11:01

  7月13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文昌詹某虎、凌某、周某分别被罚款5万元。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于5月24日对文昌市潭牛镇昌头村委会詹道虎卫生室执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詹某虎除了在批准的卫生室执业地址开展诊疗活动外,还在文昌市潭牛镇新丰路2号开展诊疗活动,詹某虎未能提供在海南省文昌市潭牛镇新丰路2号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同日,执法人员对文昌市潭牛镇大庙村委会凌娜卫生室执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凌某除了在批准的卫生室执业地址开展诊疗活动外,还在文昌市潭牛镇潭牛老街5号开展诊疗活动,凌某未能提供在文昌市潭牛镇潭牛老街5号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执法人员于5月28日对文昌市会文镇会文村委会周怀全卫生室执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周某除了在批准的卫生室执业地址开展诊疗活动外,还在文昌市会文镇企业路90号开展诊疗活动,周某未能提供在海南省文昌市会文镇企业路90号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商报记者注意到,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明,詹某虎、凌某、周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6月30日,詹某虎被没收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经营场所的药品、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7500元;罚款50000元。凌某被没收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经营场所的药品、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罚款50000元。周某被没收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经营场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