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文昌一“医生”被罚5万元

17.08.2021  22:01

  8月1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文昌吴某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有关部门罚款5万元。

  据介绍,2021年5月26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吴某位于文昌市东路镇东益街11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吴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吴某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显示主体名称: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吴俊卫生室。

  在经营场所,执法人员发现有两个玻璃柜子,玻璃柜子里面发现有罗红霉素分散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阿奇霉素干混悬剂、盐酸小檗碱片、复方穿心莲片等药品;发现有已使用过的注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炎琥宁、胸腺五肽注射液等安瓿;发现有一台血压计、一把听诊器和已开封使用的安尔碘消毒剂、棉签;现场垃圾桶里有已使用过的棉签和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塑料袋。

  吴某称,文昌市东路镇东益街11号经营场所两个玻璃柜子内的罗红霉素分散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阿奇霉素干混悬剂、盐酸小檗碱片、复方穿心莲片等药品系文昌市东路镇红光村委会吴俊卫生室使用,因卫生室房子过小,将上述药品暂存于文昌市东路镇东益街11号家中。

  商报记者了解到,8月12日,根据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调查结果,吴某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安尔碘皮肤消毒剂1瓶、听诊器1把和血压计1台,罚款50000元。

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文昌市水务局被罚262.911万元
  8月1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投入建设项目,文昌市水务局被罚款262.海南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