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放路边车“撞”死人 司机被索赔48万余元

30.11.2015  16:11

  行驶中的三轮摩的撞上了路边违章停放的面包车,三轮车司机老杨因事故诱发脑溢血不幸去世,家属起诉面包车车主陈亮(化名),要求其赔偿各类损失48万余元。上周五,案件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

  撞上路边车 摩的司机死亡

  今年3月19日一早,陈亮从租住的小区出门,准备到院外开车。因为租住的是老旧小区,小区内没有停车位,居民停放的私家车占满了小区外的人行道。

  “院里人的车都停在这儿,我当时车放在马路牙子上边,路边还有护栏挡着,没占路。”陈亮说。但这天出门时,陈亮发现自己的面包车门边停着一辆三轮车,三轮车司机头歪在一边,车门还打开着。“撞的应该不厉害。”陈亮回忆,三轮车都没有倒下,自己的车门也仅仅被撞出一个小坑。

  “那人看着像是喝多了,我叫他没反应,后来边上人跟我说,他刚才撞到我车上了。”看三轮车司机的状态不对,陈亮赶紧打了急救电话,并报了警。

  出事的司机正是老杨。和老杨一同在地铁站趴活的朋友见状,赶紧通知了老杨的妻子马女士,她赶到现场时,老杨已经被送上了救护车。老杨被紧急送往右安门医院,但经过抢救,老杨不幸去世。医院的诊断显示,老杨是因高血压脑出血,继发脑疝、脑干损伤死亡。

  停车者认为责任为零

  尸检报告称,不排除本次交通事故在死者脑出血中具有诱发因素,但由于家属不同意进行尸体解剖,无法明确死亡原因。由于事故原因无法查证,因此交管部门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并未确定双方责任。

  老杨的母亲、妻子、儿女将陈亮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他们认为是陈亮的违章停车,才导致了老杨的死亡。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总计近百万元,但由于老杨确实没有驾驶资格,三轮摩的也并非可以合法上路的车辆,因此他们仅主张同等责任,也就是要求陈亮承担50%的责任。

  为了明确事故责任,法庭再次组织了法医鉴定,但由于未进行尸体解剖,鉴定意见仅能认定,老杨最终临床死亡原因考虑为高血压脑出血继发脑疝及脑损伤可能性大,不能排除本次事故与老杨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交通事故参与度,也就是陈亮需承担的责任比例,在1%至20%之间。

  陈亮并不认可这份鉴定结论:“车就停在路边,我人都不在车上,我的责任应该是0。

  老杨的朋友反映在事故发生前,老杨就已经有犯困的症状。而当天老杨发生事故,是因为躲避城管执法。“这表示死者早已有脑出血的症状,只是恰巧在急于躲避时,情绪高度紧张激动,导致了脑溢血发作而无法控制车辆,这才发生了事故。”陈亮的代理律师李慎波表示,死者的死亡结果和交通事故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

  庭审:原被告双方都喊冤

  昨天已经是案件的第三次开庭了。

  老杨去世时年仅45岁,“他平时打打零工,开三轮拉拉活,我在附近卖菜。”其妻马女士说。“我爸不该死,他车不该停那儿,他不停那儿我们也撞不上。”老杨的儿子小杨说起父亲,立刻红了眼眶。

  “事故是诱因,鉴定结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老杨自身的疾病并非是他的过错,不能因为疾病而减轻对方的责任。”杨家的代理律师黄海洋认为。

  而陈亮也对这场飞来横祸感到冤枉:“是他撞的我的车,他也是无照驾驶,怎么还要我承担责任,周围人也都是这么停的车。”因为这次意外,陈亮因着急上火而中风,导致了半身不遂,现在要靠器械才能勉强行走。

  保险公司则表示,老杨自身应该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不同意杨家的诉讼请求。

  由于杨家主张的索赔金额近百万元,虽然他们仅要求陈亮赔偿总金额的50%,但诉讼费用也需要缴纳数万元。法官在告知杨家要补交诉讼费时,马女士久久地沉默。至今,他们还有5000余元的抢救费用没有付给医院。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相关案例

  因为随意停车造成伤害而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在密云,曾经因违章停车发生过一起造成十余名路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四辆车违章停放在公交站台前,等车的路人不得不站到道路上等候公交车。而恰巧路过的奥迪司机师某错踩了油门,一头撞到了这串违章停放车辆的尾巴。之后,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四辆车相继撞击,停放在最前的车还撞伤了附近的多名路人。

  密云法院经审理,判决师某承担事故60%的责任,而违章停车的四名司机虽然同是被撞的一方,却也分别被判决对事故承担1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的赔偿额近120万元,由各被告按照责任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