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撕毁环保封条开工 儋州一搅拌站老板被拘

02.03.2017  03:03

      原标题:擅自撕毁环保封条开工儋州一搅拌站老板被拘

      该搅拌站被查封,已贴上封条。

      擅自撕开封条。

        “未经‘环评’验收就投入使用,粉尘和噪音超标,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查封后,居然撕毁封条再次开工。”近日,位于儋州市和庆镇的儋州文峰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者钟某因擅自撕毁环保封条违法生产,被儋州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金200元。

      2016年4月11日,有市民举报称位于儋州市和庆镇的一家名为儋州文峰实业有限公司的搅拌站噪音大、粉尘污染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附近小区和学校。

      接到举报后,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前往了解情况后发现这家搅拌站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就投入使用,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随后,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又分别下达了《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该搅拌站作出立即停止生产的处罚,并处以人民币7万元罚款。但是在收到处罚书后,该搅拌站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继续违法生产。

      该搅拌站被查封,已贴上封条。

      擅自撕开封条。

      在此期间,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也对该搅拌站进行了调查和监测,了解到该搅拌站擅自于2012年投入生产,产生的污染物粉尘、噪声超过国家排放的标准,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并决定对该搅拌站内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查封,其中包括3台空压机(控制电源系统)、3台搅拌站控制系统、2个控制室均被查封,查封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到2017年1月27日。同时,执法人员明确告知停产整治经营者:不得撕毁封条、擅自生产。

      然而该搅拌站的负责人对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的明确告知置若罔闻。执法人员在一日晚巡查中发现,该搅拌站又擅自撕毁封条,违法恢复生产,并在执法人员再次强调擅自撕毁封条后果的情况下,仍继续违规生产。于是提请公安机关对该搅拌站进行严肃处理。

      3月1日,南海网记者从儋州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8条和第60条第一项规定,儋州市公安局对该搅拌站实际负责人钟某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