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摩规电”整治 三亚交警为市民答疑解惑

11.09.2014  12:29

      原标题:“限摩规电”整治交警答疑解惑

      为期4个月的“限摩规电”专项交通整治近日已经开展。此次整治重点包括严查摩托车驶入限行区域的闯禁令行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同时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提高合格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率。

      对于此次整治,有不少市民表示还不是很清楚电动车行驶时需要遵守哪些规则,以及摩托车在市区内的限行范围。昨日,三亚交警支队针对市民普遍存在的疑问进行回应,公布了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和通行规则,以及限制摩托车行驶的区域和路段,为市民答疑解惑。

      疑问1:

      什么样的电动车才合格?

      三亚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是指以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1、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

      2、整车质量(重量)应小于40公斤;

      3、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4、车轮的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毫米。

      疑问2:

      电动自行车上路都有哪些通行规则?

      1、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

      2、上道路行驶应悬挂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

      3、行驶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道路右侧非机动车行驶范围引导线内行驶。非机动车道、引导线内路面被占用的,可以借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应当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引导线内。

      4、在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路段,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下车推行横过机动车道。

      5、按照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阻挡盲道和影响行人、车辆通行。

      疑问3:

      三亚限摩的区域和路段有哪些?

      1、凤凰路与榆亚大道交叉路口、凤凰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凤凰路与金鸡岭路交叉路口、金鸡岭路与河东路交叉路口、金鸡岭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金鸡岭路与三亚湾路交叉路口、三亚湾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滨海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光明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胜利路与建港路交叉路口、建港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解放路与榆亚大道交叉路口、凤凰路与榆亚大道交叉路口为分界点连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含连线道路及交叉路口)内所有道路。

      2、三亚湾路与海虹路交叉路口、三亚湾路与新城西路交叉路口、新城西路与海虹路交叉路口、海虹路与三亚湾路交叉路口为分界点连线(含连线道路及交叉路口)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3、育新路与凤凰路交叉路口至育秀路至火车站及火车站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4、榆亚大道与鹿岭路交叉路口、鹿岭路与小东海路交叉路口、小东海路与鹿鸣路交叉路口、鹿鸣路与南边海路交叉路口、南边海路与榆亚大道交叉路口为分界点连线(含连线道路及交叉路口)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5、下洋田路口至水业大厦的榆亚大道路段及与上述路段相连接的所有道路;银海路口至海虹路口的三亚湾路段;公安局路口至三亚学院路口的迎宾路路段;凤凰水城路口至凤凰路路口的河东路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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