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摩的逃跑致乘客摔下车昏迷 司机未归案索赔无门

30.09.2015  11:47

      原标题:摩的加速逃跑 女乘客摔下车昏迷不醒

      事发3天后女子脑出血仍未苏醒

      “摩的”司机逃离现场至今未归案

      从“摩的”上摔下来的许女士。

      9月26日,海口一女子搭乘“摩的”出行,行车途中,“摩的”司机为躲避查处,突然加速逃离,慌乱中该女子被甩下车受伤,但“摩的”司机并未停车查看而是继续逃离现场。近年来,海口市内已发生多起因乘坐“摩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每起事故都令人警醒,但仍无法阻止市民“图方便”选择搭乘“摩的”。律师表示,“摩的”或“电的”赔偿能力有限,乘客虽无过错但权益也无法保障。

      新闻事件

      9月26日下午1点多钟,一辆“摩的”搭载许女士到海口南宝路大英菜市场附近时,“摩的”司机为躲避交警查车加速逃窜,慌乱中将坐在车后的许女士从车上甩下,许女士被摔到地上,后脑出血昏迷不醒。记者今天赶到医院采访时,许女士躺在病床上还不能说话。

      据家人介绍:许女士今年34岁,海南万宁东澳镇蓝田村人,9月25日,她从万宁来海口的姑姑家走亲戚准备过中秋节,9月26日下午,她从海口海府路乘坐一辆黑色“摩的”,到达海口南宝路大英菜市场附近时,“摩的”司机突然发现前方有交警,为躲避查车,“摩的”司机加速逃跑,慌乱中将坐在“摩的”后座的许女士从车上甩下。

      附近值勤的交警一边打电话向许女士家人告之情况,一边叫120救护车把许女士送往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家人随后到现场了解得知,当时的肇事“摩的”司机没有停下车来救人,反而以更快的速度加速逃离现场,令他们非常气愤。

      记者今天在海医附院采访时看到,许女士躺在病床上还处于昏迷状态,无法向记者介绍当时的任何情况。据其家人介绍,许女士被“摩的”甩到地上后,后脑出血,伤势比较严重,事故发生后3天内的医疗费每天达到4000多元钱。由于“摩的”司机逃离现场,医疗费用都由家属垫付,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海口交警已到医院向许女士及家人询问了受伤等详细情况,但肇事逃逸的“摩的”司机还没有抓到,记者今天与许女士的家属去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美兰事故中队询问情况得知,交警正在就此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

      危险的搭载

      不少市民明知有隐患

      图方便仍搭乘“摩的”

      海口市区禁摩多年,但仍有违法入市“摩的”在市区公然行驶并收费拉客,此外电动车拉客即“电的”也十分盛行。记者在海口街头随机采访了24位市民,其中10名男士,14名女士,其中仅一名男士没有搭乘过“摩的”或“电的”,一名女士已经四五年没有乘过“摩的”或“电的”。其中,22名市民反映,所遇到的“摩的”或“电的”司机开车都不规矩,多为逆行和闯红灯,“怎么方便怎么走”。

      其中,赵女士介绍了她难忘的惊心一幕,她称去年因为赶时间办事,赶上晚高峰时间,她搭乘了一辆“摩的”,上车后发现不时飘来一股酒气。“当时心里很害怕,仔细观察发现,他开车车速很快而且还不走直线,会出现突然飘向一侧的情况,我一提醒他就又掌握平衡,我问他是不是喝酒了,他说‘只是吃了点槟榔’。”赵女士说,全程她高度紧张,不断提醒司机注意安全,慢慢开,之后非常后怕。

      为什么明知道很多“摩的”或“电的”司机开车存在安全隐患,大伙儿还会搭乘呢?

      对此,6成受访人员表示会劝说司机注意骑车。“我只是很赶时间才会搭乘,应该不会遇到什么不好的情况。”陈女士说,她确实觉得很多“摩的”或“电的”司机开车不够规矩,不安全,但因等不到公交车,又打不到出租车,“形势所逼”才会带着矛盾和侥幸心理选乘“摩的”或“电的”。

      对于乘客安全无法保障的问题,“摩的”司机认为,自己的安全性大于“电的”。“虽然海口市区禁摩了,但驾驶摩托车的是有驾照的,电动车是从孩子到老人都可以随便开,很多人没有交通意识,而且刹车不够灵敏,遇到突然情况很难及时良好处置。”驾龄近30年的涂师傅这样认为。但“电的”司机吴师傅持相反意见:“我是工地打工之余拉客赚外快而已,开车时候会慢慢开,不像摩托车在机动车流里快速窜来窜去”。

      律师

      落空的权益

      乘坐“摩的”“电的”

      出事故权益无法保障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天翔为搭乘“摩的”或“电的”的市民从权益保障的角度进行法律解释。乘客选择“摩的”或“电的”等此类安全系数不高的交通工具,这不属于乘客的过错,从法律上不能减轻或者免去驾驶人的责任。

      张天翔建议市民日常出行尽量不要选择“摩的”或“电的”,因为部分此类交通工具的所有者不购买保险,而且驾驶人的赔偿能力有限,一旦发生事故,即使“摩的”或“电的”要承担全部责任,乘客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新闻

      链接

      乘坐“摩的”殒命车轮下

      2014年11月5日18时10分左右,海口丘海大道海瑞桥往北约100米处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辆“摩的”和一辆集装箱车发生碰撞,导致一名搭乘“摩的”的年轻女子遇难,其头部被压烂,现场惨不忍睹。

      2010年1月18日中午12时15分左右,海口海秀中路华侨中学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大卡车撞倒一辆摩托车并将其拖行约30米后方停下,导致一名女乘客死亡,“摩的”司机身上多处骨折。

      海南省交警总队发布,仅2015年春节七天假期,全省共发生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22起、死亡9人、受伤37人;事故多发路段为县道、乡道、省道,占节日期间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的七成以上。

      通过对事故原因分析,违法占道行驶是事故主要原因之一,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是主要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