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竟携五万元假钞到海口消费换真钞

02.09.2015  10:40

      原标题:广东两男子携五万元假钞到海口消费换真钞被判刑

      广东两男子陈某与彭某携带510张百元假币从广东来到海南,将真钞掺杂在假钞内,以假钞换真钱作案,最终被公安人员捉拿归案。9月1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以犯使用假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10日,陈某在广东省湛江市向被告人彭某提出到海南省海口市用假人民币换取真人民币,并许诺每天付给彭某150元至200元的报酬或每换出去一张百元假币给好处费30元,彭某同意。同年11月11日,陈某驾驶丰田小轿车与彭某一起到海口市,并携带了51000元假人民币。2014年11月13日至15日,彭某骑宗申摩托车载陈某在海口市寻找作案目标,陈某通过在路边摊购买小额商品的方式使用了2200元假人民币。同年11月15日11时许,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琼山区某宾馆房内抓获陈某和彭某,缴获一辆丰田小轿车、一辆宗申摩托车,并从陈某身上及丰田小轿车上缴获人民币共计56150元。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公安机关从陈某处扣押的56150元人民币中有48800元为假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彭某明知是伪造的假币而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使用假币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彭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丰田小轿车1辆、宗申摩托车1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