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提取?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焦点问题解答

27.10.2015  09:26

  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面的不断提高,很多职工对如何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仍有很多疑问。近日,记者专门就当前职工比较关心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一些问题,采访了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问: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为何不能随意提取使用?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同时《条例》也规定,住房公积金是长期住房储金,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行使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具体而言,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专款专用。

  当职工符合使用条件时,可以递交提取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审批后方可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有确保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职责。

   问:除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还有哪些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有这些用途: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部分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装修自住住房的;

  (四)租住自住住房的;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

  (六)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另外,职工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形的,还可以销户提取全部本息余额。

   问:购买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购买二手房是否也可以提取?

  答:可以。职工购买二手房用于自住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时个人应支付的费用。

   问:购买商铺、车库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购买商铺、车库不属于住房消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答:可以。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问: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租房提取有以下规定: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租房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且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0元/年。

   问:父母患重大疾病的,子女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住院费用?

  答:可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个人负担的治疗费用。

   问:退休后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答:职工退休提取的,在确认单位已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交退休证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业人员离、退休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问: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是否必须转入单位基本户?

  答:除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特别规定的情形外,提取业务结算资金原则上一律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不得转入职工其他个人账户或单位基本户外的第三方账户。

   问:现工作地离原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距离较远,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提取手续?

  答: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除提取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邵长春 江永华 龚鑫淼)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