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局提前完成省局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试点工作

05.08.2015  18:13

  根据省局的部署,在省局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业务处室的指导下,海口市龙华区局提前完成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试点抽检工作。 

  海口市龙华区局这次检查试点工作选定滨海食药监所和龙华食药监所辖区,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使用单位,抽检品种包括销售环节的膨化食品、小麦粉、小麦粉制品(馒头、花卷、包子、发糕等)、焙烤食品(饼干、面包、蛋糕等);餐饮环节的自制小麦粉制品(馒头、花卷、包子、发糕等)、焙烤食品(饼干、面包、蛋糕等)、油炸小麦粉制品(油条、油饼、炸糕、麻花等)。 

  试点工作分为摸清底数和食品(添加剂)抽样两个阶段。摸清底数阶段主要对辖区销售小麦粉经营户、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膨化食品、焙烤食品经营户(含现制现售)、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和自制小麦粉制品、焙烤食品、油炸小麦粉制品餐饮服务单位等四类情况进行摸底,共调查摸清了两个食药监所101家食品添加剂经营使用单位的底数。 

  第二阶段根据摸底情况选择了18家不同类型的食品(添加剂)经营户、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清查,对7月1日之后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的膨化食品、焙烤食品、现制现售小麦粉制品等每类食品各抽检3个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