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0年,海南全岛全面禁售燃油汽车!提出光伏发电、风电发展目标

22.08.2022  21:34

  8月22日,省政府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至54%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具体有如下小目标:

  1.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风、光、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安全、积极有序发展核电,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到2025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400万千瓦,投产风电装机约2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55%。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资源充分开发利用,发电装机比重达75%,低碳能源生态系统初具规模。

  2.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工程,鼓励发展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项目,重点建设洋浦热电、海口气电、三亚西气电、海口气电二期、三亚东气电等气电项目,在重点园区适时建设分布式天然气综合能源站。到2025年,煤炭、石油消费比重进一步下降,能源治理水平和能源结构显著改善。到2030年,能源消费结构更加清洁、高效,能源清洁转型基本实现。

  3.坚持以能源安全保供为重心,以安全为前提、以稳定为基础,统筹兼顾能源平稳转型、安全转型、低成本转型,坚持算清需求账、可靠性供应账和需求侧管理账。到2025年,海南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能源自给率达24%。到2030年,能源自给率达54%。

  4.推动实现海南绿色经济和数字经济“两翼”驱动新模式,建立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到2025年,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12%、35%、15%,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到2030年,绿色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绿色化水平再上台阶,海南自由贸易港绿色产业体系更加健全。

  5.促进旅游交通低碳发展,在万宁、琼海、陵水、文昌等市县,开展氢燃料汽车应用示范试点。发展低碳旅游酒店,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6.推进海口商贸服务型、三亚空港型、洋浦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推进海南湾岭、澄迈金马等物流园区建设。充分释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新旧“国九条”政策红利,打造医药研究、临床试验、临床治疗、健康疗养为一体的高水平医疗服务产业集群。到202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4%,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以上。

  7.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壮大绿色低碳型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8000亿元,在清洁能源产业领域投入800亿元,产值突破33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350亿元。到2030年,分别在儋州市、东方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推动建成1—2个绿色新材料基地。

  8.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形成空间资源高度“循环利用”的“海南模式”,打造热带滨海岛屿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2022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达60%以上,带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9.加快推进三亚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及海口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支持文昌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东方市、临高县、琼海市建设产城融合的低碳城镇。支持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等园区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探索开展不同类型低碳园区试点建设工作。到2025年,各市县至少完成3个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的创建。到2030年,全省建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低碳示范区域试点。

  10.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重大平台。到2025年,城市管理运行体系日趋精细化,基础设施绿色、智能、协调、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到2030年,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地基本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11.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消费电气化、配置智慧化,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到2030年,电能成为农村用能的主要方式,占比进一步提高。

  12.充分利用既有环岛高铁,有序推进“海口经济圈”“三亚经济圈”城际铁路规划,构建以铁路为骨架的岛内客货运输体系。打造全省统一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全岛“一张网”运营发展。

  13.重点在海口、琼海、三亚、三沙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地建设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发展天然气车船。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14.加速发展货物多式联运,因地制宜推动公铁、公水、空陆等形式多样的多式联运发展,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到2030年,力争构建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积极打造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15.加快推进全岛智慧交通一张网,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到2025年,提高绿色交通方式分担率、增加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加快构建形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到2030年,三亚等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70%以上,打造绿色生态交通,努力争创国家绿色交通范例。

  16.依托重点园区高校和科研机构,探索开展南海海域地质碳封存、碳封存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积极推进地质碳封存标准规范和监测技术体系。到2025年,新增红树林面积2.55万亩,修复退化红树林湿地4.8万亩。

  17.落实国家公园体制,将抓实抓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作为生态立省的重中之重,充分挖掘海南林业资源碳汇潜力。实施生态系统重大修复工程,以环海南岛重点海洋生态区和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推进中部山地生态保护修复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区、台地平原生态修复区、流域生态廊道生态保护修复区等四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生态修复。

  18.将低碳技术研究列入省科技创新规划的重点,开展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的科技创新研究项目,推动解决制约低碳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支持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针对低碳科技设立分支机构、重点研究所或孵化中心

  19.开展碳捕捉、封存和利用(CCUS)示范,以福山油田CCUS项目为范例,在水泥、石化和化工领域推进二氧化碳捕捉、封存和利用等技术试点工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温室气体控制、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更可靠有力的技术支撑。到2030年,CCUS等技术得到更广泛应用,碳封存能力达50万吨/年。

  20.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遏制餐饮浪费等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行为。在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琼海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样板城市,在其他市县创建不少于7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样板乡镇。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60%。到2030年,初步建设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21.发挥“海易办”APP已有的平台功能与数据资源,开发“碳账户”管理系统,建立绿色低碳行为相关数据收集分析平台。到2025年,初步建立全省碳普惠应用平台,基本建成应用场景丰富、系统平台完善、规则流程明晰的碳普惠系统。到2030年,碳普惠机制更加健全,形成人人低碳的良好氛围。

  22.到2025年,力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电量比重分别达85%、75%左右,基本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到2030年,力争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75%左右,清洁能源装机比重92%左右,逐步形成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机动调节能力,全面建成数字电网、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

  23.围绕资源输入、利用、输出三个环节,形成企业之间、产业之间大循环大发展的格局。到2025年,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三亚市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工作。到2030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24.在海口、三亚、博鳌等市镇,差异化打造一批高质量近零碳、零碳示范区域。通过制度集成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将博鳌零碳示范区打造成为省部共建的全国性示范项目和具有国际引领示范作用的零碳绿色发展标杆。2030年前,率先建成三亚蜈支洲岛、琼海市会山镇加略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零碳先行示范区和五指山市微电网零碳能源先行示范区。

  25.研究建立适应海南地区应用特征的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检测技术和评价技术标准体系。到2022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其中海口市、三亚市占比达到80%,其他市县占比达到60%。到2025年,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0%,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30年,全省新建建筑100%符合绿色建筑规范。

  26.着力解决充电不便问题,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体验。到2025年,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确保小于2.5﹕1,公共充电桩方面小于7﹕1,重点先行区域充电网络平均服务半径力争小于1公里,优先发展区域小于3公里,积极促进区域小于5公里。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45%,各市县基本建成一个机动车零排放区。

  27.以海口东寨港红树林、陵水新村与黎安港海草床、文昌与琼海麒麟菜等增汇工程,以及三亚湾、万宁小海和老爷海等生态治理修复工程为重点,分阶段分层次建设一批可观察、可核查、可复制、可推广的蓝碳样板工程。到2025年,基本建成知识共享与学术成果国际交流平台,努力建设高水平蓝碳研究机构,主动服务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到2030年,力争成为在国际上展示我国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靓丽名片。

  28.全面深入实施全省禁塑工程。到2025年,全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目录塑料制品成效进一步提升,在海口市、澄迈县、东方市等地工业园区建设全生物降解材料完整产业链。到2030年,替代品得到充分推广,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成效保持全国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