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推高职院校学分制 学生可跨校选课

01.03.2016  10:58

  海口网3月1日消息 (记者任锦雯)2月2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省教育厅现已出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结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院校办学活力等。

  扩大高职专升本比例

  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要逐年增加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和扩大高职院校学生专升本的比例

  据介绍,我省现有高职高专院校11所,其中公办性质5所,民办性质5所,混合所有制性质1所。为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结构,我省将采取完善多种形式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式、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等措施。通过招生指标、经费投入和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点等政策措施主要向应用型本科高校倾斜的办法,推动2-3所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进一步夯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基础;探索区别于学科型人才培养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和培养模式。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要逐年增加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和扩大高职院校学生专升本的比例。

  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办法

  扩大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比例,建立高等职业院校跨校选课联盟

  以上实施方案称,为增强院校办学活力,将推进分类考试招生。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培养需要,规范实施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以高考为基础的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技能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扩大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还将探索学分积累与转换:推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逐步实行学分制,建立高等职业院校跨校选课联盟,推行联盟内高校之间互认学分,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在坚持培养要求的基础上,探索普通本科高校、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社区教育机构间的学分转移与认定,设立学分银行,健全学力补充机制。

  开设海洋相关专业

  五年内建成国内先进的海洋类职业人才培养体系

  为加强技术技能积累,我省将支持相关院校建设海洋相关专业,五年内建成国内先进的海洋类职业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提高海洋类专业人才培养能力,为国家壮大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提供知识、技术和人力支撑。

  围绕海南热带农业“规模经营、调结构、转方式、产业融合发展”,将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融合的人才培养体系;组建1个热带农业职教集团,采用省部共建1个国家涉农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推动热带农业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及热带农业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发展。

  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

  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为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积极支持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立项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每个高职院校确定1-3个专业开展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允许符合试点院校采用单独考试招生的办法从企业员工中招收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使学生兼具企业员工身份,推动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