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

22.12.2016  12:35

  省安监局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 

  

  12月21日上午,我局召开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并对下一步我省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意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等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光平要求,安监系统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通过反复学、深入学、交流学习等方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认识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意见》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结合我省实际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关注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特点,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确保前瞻性、思想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强,为我省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领域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完善海南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责任清单,切实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责任体系,实行闭环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力度等工作。

  袁光平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与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具有紧密的联系性,要从全局的高度,从血的教训中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时时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监部门要明确职责,勇于担当,激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活力,对重点工作和事项要一一分解细化,做到“责任有人担,工作有人干”,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并各处室负责同志就学习体会、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了发言。

会议现场

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光平对下一步我省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工作作出安排

部分处室负责人就学习体会、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