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推进“多规合一”改革 实施“公安+城管”模式

20.08.2015  13:38

  海口网8月20日消息 (记者 曾丽园)20日上午,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扎实推进“多规合一”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市、区、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

  下放权项下沉资源

  《决定》指出,在经济建设与管理、城乡规划与建设、土地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计生、教育管理、干部管理等方面,向区、镇(街)大幅度下放行政管理权项。各区结合镇(街)实际需求,推进行政管理权项向镇(街)下沉,激发镇(街)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推进人员、编制、财力及技术力量等资源下沉,做到权责划分和资源配置相匹配。研究制定下放各区的人员和编制调整方案,确保职权下放基层有机构承接、有人员执行、有编制支撑。将各区承担市级下放事权所需经费划拨区财政,增加各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大向社区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精简审批事项环节

  深入开展再砍掉一批审批事项、一批审批中介事项、一批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一批企业登记注册和办事的关卡、一批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收费“五砍”工作,重点再砍一批投资和建设领域的审批环节。完善并及时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范审批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限,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

  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事业单位)与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剥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倡导中介服务机构进驻政府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整合规范前置审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初审、专家论证、检验检疫、现场勘察、评估认证等,一律取消。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数据共享、多规衔接、动态更新和信息应用为主要功能的数据库,搭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按照编制、审查、审批、管理、监督分离的原则,构建“多规合一”规划管控体系。探索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适时出台“多规合一”改革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依法查处,严格追责,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

  实施“公安+城管”的模式,对不能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事项,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区级公安和城管领导、派出所和镇(街)领导实行交叉任职,组建市城市管理警察支队并下设大队。强化公安和城管在镇(街)一线的联合执勤,整合充实警察、警辅人员、城管执法队员、城管协管员,组建巡逻执法队伍,提高路面见警率、见城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