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大英食药监所推行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说理”制度

30.05.2014  19:23

      自2014年2月以来,海口市美兰区大英食药监所积极探索并实行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说理式文书,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申请,凡涉及到不予通过的情形,均制作一份书式的说理式文书给申请人,既说明“不行”的理由,又给予“如何才行”的出路,改以往的口头辅导为而今的书式指导,争取互谅合作的行政和谐。

      以往的口头辅导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有“理”说不到一起,并因缺少真实可信的书式凭证而难以评判。而采用说理式许可文书进行理性说明,虽然更多的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说理,但由于包含了行政指导的内容,因此往往能争取多方共赢:一是当事双方的一种服务契约,依约完成可以取得满意的结果;二是一种“留痕”的工作方法,避免到时查无实据,难以确认责任所在;三是促使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法规的理解应用能力及文字表达水平。

      截止2014年5月底,大英食药监所共受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32份,制作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说理式文书5份,有理有据地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充分彰显引导功能,让当事人心悦诚服,从而进一步提升食药部门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