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行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试点工作

02.07.2014  11:59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自2014年6月起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1省、市推行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试点工作。各省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将成年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上传给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便自动生成集中统一的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今后,流动人口婚育证不需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和持有。现居住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只需登记录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就可查验成年流动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简单、便捷、高效、便民。(省人口计生委流管处柯茂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