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推动市、区两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25.09.2015  10:10

      推动市、区两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海口多个市属机构被整合

      今天(24日)下午,海口市召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部署,按照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精神,加快推动市、区两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根据会议布置,海口多个机构被更名、调整和整合。

      据悉,海口此次在保持市政府机构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对相关领域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应省机构设置,将市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与省环境生态保护厅相对应;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县政府不再设立部门管理机构”的刚性要求,将市物价局、扶贫办、口岸办和民族宗教事务局这4个单位进行了调整和整合:市物价局由市发改委管理机构调整为其内设机构,市物价局的四个监督检查分局分别连人带编整体移交四个区;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扶贫工作办公室整合,设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市扶贫工作办公室”“统筹城乡协调办公室”牌子;将市商务局管理的口岸管理办公室职能划入市政府办公厅,在市政府办公厅加挂“市海防和口岸办公室”;市民宗局调整为市政府办公厅的内设机构。三是结合海口自身工作需要,为更好地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市民防局挂牌的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划入市政府办公厅,在市政府办公厅加挂“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市政府机构调整后,设工作部门31个,另设置挂牌机构11个。

      海口还将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全市889家(市级244家,区级645家)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哪些职能该由政府承担,哪些职能留在事业单位,哪些职能可以交给市场和社会。

      据了解,市、区两级政府机构改革要在2016年上半年之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