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聚指成拳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
■ 本报记者 尤梦瑜 通讯员 詹君峰 王和才
“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各类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从中选取实名举报、反映问题典型清楚的问题线索挂牌督办……”近日,海南省纪委印发《关于建立直查快办督办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再次进行部署。
自中央和省委专项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省纪委省监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主动作为,协作配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迅速行动、强化担当,充分发挥专责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出击、主动对接政法机关,联动互动,形成高压和强力震慑,形成强大合力,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严查快处。”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多次对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要求。
对标要求,迅速行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对2014年以来查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分析研判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是否存在支持、放纵和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是否存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失职失责、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省纪委省监委明确具体处室全程负责,全力投入;发挥巡视、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监督格局,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在深挖问题线索的基础上,主动跟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实行台账管理,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
同时,建立月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通过挂牌督办、交叉督查等方式,压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的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对涉黑涉恶领域重大问题线索,直接由省纪委提级办理、直查快办。
“要对2014年以来查处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件进行分析研判,对其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回头看’,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疑似问题线索。”省纪委省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何东升说到。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力量齐动员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和执纪力度,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近日,屯昌县纪委县监委对该县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屯昌县纪委县监委整合信访室、党风室、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力量,与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充分结合,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一盘棋”思想,积极行动,不缺位、不懈怠,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细落小,抓紧抓实抓好。
三亚市海棠区纪委区监委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抓好宣传造势工作。
琼海市纪委市监委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公告在全市13个镇(区)200多个村(居)张贴,并在市电视台滚动播出,引导群众反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万宁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2014年以来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筛查,研判有没有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给黑恶势力当“保护伞”及领导不作为失职失责方面的情况
……
一个个强有力的措施,聚指成拳,形成合力,一张扫黑除恶“天网”已然形成。
协作配合、快速反馈,聚焦背后“保护伞”
“根据中央和省委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我们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对接配合,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何东升说。
省纪委省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向对方反馈。
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省纪委省监委主动介入,第一时间参与,实施同步侦办、同步立案,强化纪法衔接、协调推进。
同时,确认工作专责联络员,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每周相互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摸排疑点,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据了解,目前省纪委省监委正在就2014年以来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与政法机关进行全面梳理汇总,逐案过筛,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对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我们将立即采取处置措施,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深挖彻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海口3月29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