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持续推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包括这些重点对象→

09.06.2022  12:01

  省民政厅日前发布《海南省民政厅关于持续推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利用国家战略或者我省发展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省民政厅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省民政厅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898—65239620(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举报邮箱:bgs_sgj@hainan.gov.cn(邮件标题请备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信函邮寄地址:海口市青年路5号福利大厦806室(邮编:570205)。

  《公告》指出,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