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招补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 开学10个工作日后结束

22.08.2014  09:26

   海口网8月22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任锦雯)2014年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在琼海录取场集中录取阶段已经结束。记者2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中招录取系统已于18日开通补录功能,各高中学校和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可凭帐号和密码远程登陆省中招录取系统进行补录。高一秋季开学10个工作日后,各高中学校、各市县(单位)中招办不得再补录新生。省中招办将视情况关闭省中招录取系统的相应功能。

    补录公费生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

  据了解,省教育厅在充分考虑各市县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在库考生的情况,并在对各市县中招办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此前设立了今年我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含汉族地区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为300分,在汉族地区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为350分,特长生等特殊招生计划除外。各市县可以在此基础上设立本市县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全省统一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及招生学校要加强对补录公费生的资格审查,要严格执行标准,不得录取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得用于转招择校生,补录结束后收回,不得再用。补录工作必须依托省中招录取系统进行,省中招录取系统的远程补录功能已经开通,各市县和学校要抓紧时间完成补录工作,以免影响学校正常开学和中职学校招生工作。

  为加强补录工作的统筹管理,市县(单位)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公费生和择校生的点录权限上收到市县(单位)中招办,补录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县(单位)中招办研究确定后,由市县(单位)中招办负责点录。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以点录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新生,由具有管辖权的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

    择校生与民办高中自主招生学生可退档

  据介绍,中招补录对象为档案在库且考试分数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特长生等特殊招生计划可以适当放宽分数要求),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在组织生源时务必先查清楚考生的档案在库情况,已被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高职高专学校、中职学校在琼海录取场录取为公费生的(含民办高中学校的统招公费生)和考试分数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特长生等特殊招生计划可以放宽分数要求),不得作为补录对象,省中招录取系统也不能通过。

  省教育厅指出,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招生学校要杜绝公费生退档问题,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录取的公费生,原则上不得退档,如果不报到而擅自到其他学校就读,将不能取得高中学籍。各市县(单位)和招生学校也不得擅自在学生的退档申请书上签署同意退档的意见。择校生、中外合作办学班级学生和民办高中学校自主招收的新生(统招的公费生除外),如果录取不报到的,可以退档。各招生学校务必及时将未报到的学生退档,以免影响考生录取到其他学校和本校补录其他考生。

  省教育厅强调,各市县(单位)和招生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不得计划外招生,不得空挂学籍。省教育厅将在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学校给予省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