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招标不听证 海口数字信息亭如何顺利审批

30.06.2014  18:32

  截至今年6月,海口全市可以正常投入使用的数字信息亭有160个左右,与原计划300个的建设数量还有很大差距。(南海网记者 秦彦摄)
  数字信息亭立在人行道上,把原来并不宽敞的道路挤占了大部分空间。(南海网记者 秦彦摄)

  6月26日,南海网记者以《海口数字化信息亭陷“民利”之争》为题,报道了海口数字化信息亭的诸多乱象,引起广泛关注。网友纷纷质疑,海口数字化信息亭打着公共之名,成了企业牟利的工具。南海网记者连续多日调查发现,海口数字信息亭这么大规模的项目不招标、不听证就上马,直接由政府批文给海南洋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运作,备受质疑。

   不招标不听证 审批是“在阳光下操作” ?

  海口市政市容委户外设置物管理处处长张鸿介绍,早在2008年,海南省工商联把“绿色慢行系统项目”推荐给海口市政府,当时海口市政府组织了交通、城管、旅游委等多部门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后,认为项目是可行的,于是批复了《海口绿色慢行休闲系统规划》,数字信息亭是《海口绿色慢行休闲系统规划》项目的其中一项内容。

  如此大面积的占用人行道,占用公共资源的项目,为什么没有听证?

  张鸿解释,项目的审批依据主要是按照海口市及规划部门的规划来进行。项目经过海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层层论证,以及市人大的调研,认为应该执行这个项目,最后市长办公会议审议,批转市城管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张鸿认为,这个项目的审批完全“是在阳光下操作的”。

  那么,在“阳光下操作”,为何不公开招标,就指定海南洋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来运作这么大的项目呢?

  张鸿回应称,海南洋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省工商联推荐的企业,在运作数字信息亭和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上“有经验”,而且愿意出资建设该项目。张鸿还称,当时就只有海南洋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可是,不公开招标,何来别的公司申请?

  南海网记者查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是:(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但是,海口数字信息亭项目并不属于可不进行招标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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