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招引进人才:百万补助 任选城市落户

07.07.2015  18:08

  原题:我省计划5年引进百名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人才来琼可获百万项目经费

  引进带项目的科技型创业领军人才,政府补助每人100万元项目启动经费;引进的中国籍人才,可选择海南省任一城市落户;引进人才的技术转让所得,一年不超过5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些都是新出台的《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中给出的优惠政策。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省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南省将在经济待遇、落户、居留与出入境、保险与医疗、住房、税收、编制岗位与职称评聘、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

  引进带项目、带资金的科技型创业领军人才,政府补助每人10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对按照本办法引进的其他人才,政府补助每人5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引进的中国籍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选择在海南省任一城市落户,其家属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

  住房待遇上,政府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建设人才公寓。税收政策上,对引进人才在省内创办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海南省计划到2020年,在生物工程、医药、海洋科学、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热带现代农业、金融业、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重点和急需领域,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园区,引进100名左右海南省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记者 孙学新)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