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百万元购买三亚一处拍卖房产 上诉15次法院不执行

25.12.2014  16:07

      原标题:法院委托拍卖房屋难道是儿戏?

      男子拍得一套房产,原住户拒搬离,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无果;三亚城郊法院:正做进一步的协调处理

      今年3月,来自河南的刘先生通过拍卖公司竞拍,拍得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的一套房产,之后刘先生向法院付清了105万的拍卖款。然而,大半年时间过去了,因该套房产原住户拒绝搬离,法院迟迟未下达执行裁定,刘先生至今未能入住。刘先生曾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至今仍没有结果。

      百余万元拍得一套房产,原住户拒搬离

      刘先生称,今年2月,海南天合拍卖有限公司通过媒体发布一则公告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其拍卖位于三亚市河西区解放路建行1号楼705房,房屋面积133.3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三土房(2002)字第0210号”。

      “3月17日,我参加了该公司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的拍卖活动,并以105万元的高价竞得了该房产。”刘先生说,之后他与拍卖公司共同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他于3月25日前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付清拍卖款和佣金,之后将进行房产移交,并下达执行裁定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月18日,我向法院付清了105万元拍卖款及52500元佣金,原本以为很快便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入住,但没想到这一等便是9个月。”刘先生说,按照约定,付完款后,法院应尽快下达执行裁定书,协助他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然而截至目前,不仅未办理过户手续,原住户至今仍居住在他所拍得的房产内,拒绝搬离。

      “期间,我曾多次向法院反映该情况,但法院表示该房产涉及债务纠纷,具体案件由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刘先生说,由于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不具备委托拍卖债务人财产的权限,故拍卖工作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委托进行,房屋过户手续需三亚城郊人民法院协助办理。

      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今仍无果

      “本想在今年年底接父母来三亚过冬,但房子至今仍无法入住,具体入住时间目前还无法确定。”刘先生说,他曾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至今无果。“法院迟迟不下达执行裁定书,房产证也无法办理,我花这么多钱买房,却无法入住,心里总觉得很不踏实。”

      刘先生说,他曾多次前往拍卖到的房产处查看,但原住户刘某至今仍和妻子在该房子内生活,并表示拒绝搬离。“我希望法院尽快将该房产的执行裁定书下发给我,并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实在没办法的话,我只能要求法院退还拍卖款及佣金,并赔偿利息损失及违约金,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针对刘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到三亚市城郊法院采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法院目前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的协调处理,具体情况需上报领导才能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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