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工作不顺报假警男子谎称中学厕所有炸弹

28.02.2015  01:22

   2014年9月9日,110接到报警称,海口市第十四中学厕所内有炸弹,公安机关安排警力对该校进行长达五小时的排查,但最终排除有可疑爆炸物的可能。经调查,这出闹剧的始作俑者是22岁的海口男子王某。1月26日,秀英区法院一审以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王某现年22岁,是海口琼山区人。因恋爱、工作不顺心,他于2014年9月9日9时许在海口市琼山区某工厂的仓库内报警谎称,在海口市第十四中学厕所内有炸弹。公安机关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警力对海口市第十四中学进行长达五个多小时的排查,排除有可疑爆炸物的可能。为了确保师生安全,该校当日下午停课,疏散全部师生。次日,他向公安机关投案。

  秀英区法院认为,王某故意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遂依法作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