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兄弟报仇 万宁两男子竟聚众与他人斗殴

22.05.2015  18:36

      原标题:为哥们聚众斗殴

      万宁两男子获刑

      万宁市两名男子因为兄弟报仇,竟聚众与他人斗殴。日前,万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处带头斗殴的两名男子王某开与黄谋友犯寻衅滋事罪(其余犯罪嫌疑人均已另案处理)。

      事发于2014年8月4日23时许,被告人王某开、黄某友和同案人王某归、陈某亮、王某秋、陈某万、王某强等七人在万宁市国营新中农场球场喝完酒后,发现叶某广、陈某文、刘某中、邓某蜀、周某剑等五人正在新中中学教学楼绿化林处喝啤酒,王某归怀疑陈某文等人中有人曾殴打过他弟弟,于是邀集被告人王某开、黄某友等七人一起前往新中中学报复殴打叶某广等人。王某开、黄某友等七人先后来到现场,对叶某广、陈某文等人进行殴打和威胁,造成叶某广、陈某文受轻微伤(另外三人的伤未达轻微伤);为了防止被害人报警,又抢走叶某广、陈某文、刘某中的手机各一部摔坏丢弃。

      万宁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开、黄某友漠视国家法律,结伙随意殴打多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王某开、黄某友犯寻衅滋事罪,考虑到被告人黄某友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两名被告人当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均可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与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