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行人为抄近路翻越护栏被各罚50元 海口警方将依法严管重罚

22.01.2018  00:51

      为贪图一时之便、抄近路翻越交通护栏……1月21日下午,两名男子和一女子因不守交通法规翻越马路护栏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民警依法查处。海口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强管理和巡查、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管重罚。

      行人翻越护栏。海南日报记者邓海宁摄

      据了解,1月20日晚,海口市和平南派出所接报称辖区海府一横路的马路护栏经常被路人翻越,造成部分损坏,影响到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美兰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民警介入调查。民警一面调取路段周边监控资料,一面多方走访附近群众了解情况,并安排警力在海府一横路进行蹲守巡查。

      1月21日14时许,民警在损坏护栏处附近当场抓获两名翻越马路护栏的男子。经查,两名男子为许某佑(男,23岁,昌江人)、某荣(男,25岁,昌江人),均为某公司员工,两人交待,为了抄近路到马路对面乘公交车因而翻越马路中间的护栏。15时许,民警又在现场抓获一名翻越护拦的女子段某红(女,44岁,河北邯郸人),原因同样是贪图方便抄近路。

      经批评教育,三人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悔恨不已,称认识到翻越马路护栏会造成护拦损坏,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是违法行为,会害己害人,并向市民道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等相关规定,美兰交警对三人各罚款50元。

      海口警方表示,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能为贪图一时之便抄近路而翻越交通护栏。翻越交通护栏不仅是不文明行为,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损坏了交通设施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警方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和巡查力度,依法严管重罚、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