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鸡、二锅头酒等6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海南5市县

16.07.2021  14:35

  7月16日上午,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海南6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陵水、三亚、文昌、琼海、乐东5市县。

  据记者统计,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2大类食品共23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3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陵水英州黄少甫淡水鱼摊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农贸市场海鲜04区4号)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4/26的田鸡,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三亚第三市场王琼霞淡水鱼摊 (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第三农贸市场内淡水鱼5号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4/26的泥鳅,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三亚第三市场王菊海螺摊 (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第三农贸市场海螺4号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4/27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文昌文城符永吉蔬菜摊 (文昌市文城镇第一市场一楼蔬菜行)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5/25的香芹,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琼海嘉积黄雄蔬菜摊 (琼海市嘉积镇南门市场菜摊21号)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5/26的坡芹,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乐东志仲万客隆百货超市 (乐东县国营保国农场127号)销售的标称山东帅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锅头酒(生产日期:2020-03-22,规格型号:500mL/瓶 56%vol),检验项目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针对不合格项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水产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氯霉素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高含量氯霉素的畜禽肉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毒死蜱属中毒农药,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至7天,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同时,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