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2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两家市场

09.10.2021  10:41

  10月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期,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水果、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豆类、鲜蛋、畜禽肉及副产品共6类产品13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据商报记者统计,不合格食品为姜、鸭肉,涉及石碌镇太坡农贸市场、石碌中心市场。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太坡农贸市场羊妹(昌江县石碌镇太坡农贸市场)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8-12的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生姜中铅(以Pb计)限量值为≤0.1mg/kg。生姜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可能影响神经系统、智力发育等。

  昌江石碌秀虹光鸡摊(昌江县石碌中心市场一楼14、15号)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8-27的鸭肉,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水产品中不得检出。水产品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为养殖环节为预防相关疾病而非法使用。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氯霉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在人体内积蓄,产生耐药并对同类药物有交叉耐药。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