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局开展29批次祛痘类化妆品不合格的监督检查

10.02.2017  12:31

  为进一步减少辖区内不合格的祛痘类化妆品。近日,东方市局根据《关于29批次祛痘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在辖区内对化妆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 

  东方市局首先督促企业根据通告内容进行自查,发现通告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此次检查范围主要集中于化妆品集散地、化妆品专卖店、美容院、大型超市等化妆品经营户。截止目前,东方市局共检查45家化妆品经营户,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未发现通告产品。 

  下一步,东方市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进行下架封存的经营户依法查处,全力保障辖区内化妆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