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局积极开展关于29批次祛痘化妆品不合格的召回工作

17.02.2017  19:03

  为了让消费者更安心的购买到合格的化妆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文件要求, 2月13日至14日,保亭县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全力做好29批次祛痘化妆品的暂停销售和产品召回工作。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15车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45家。均未发现我辖区内有销售其29批次祛痘类化妆品不合格产品。 

  下一步,该局将加强对化妆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行业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能使用安全、有效的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