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1批次不合格椰岛鹿龟酒

01.10.2022  14:12

  9月3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检发现,海南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品、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不合格椰岛鹿龟酒。

  据悉,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等29大类食品77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11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海南,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岛鹿龟酒。

  不合格椰岛鹿龟酒的具体情况为:淘宝网仁和盛酒类自营店(经营者为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金字塔贸易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出品的、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一横路1号)生产的椰岛鹿龟酒(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20/11/16),其中霉菌和酵母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和酵母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和酵母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和酵母菌落数。如果食品中霉菌和酵母数超标,会降低食品食用价值,严重情况下,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中规定,保健食品中霉菌和酵母不得超过50CFU/g或50CFU/mL。保健食品中霉菌和酵母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不当有关。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海南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公开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总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