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5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其中1批次由海南一家商行经营

17.02.2022  17:45

  2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发现,其中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由海南一家商行经营。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检验,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是保亭保城靓姿商行(保亭县城新兴东路县总工会综合大楼商铺)经营的紫云妃烟酰胺蛋白拉丝面膜(生产企业:广州市梵蔻化妆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否认生产。

  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等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